2008年7月1日 星期二

【設計比賽】寫信給夏天 許一雙會旅行的翅膀-- 林語堂故居徵100封創意明信片【08.07.31止】

寫信給夏天 許一雙會旅行的翅膀--林語堂故居徵100封創意明信片

寫信給夏天 許一雙會旅行的翅膀-- 林語堂故居徵100封創意明信片

心裡透出光亮,傳達到手裡,圖文翻過ㄧ個故事,在紙張背後行走,滿載筆墨的翅膀,乘著風從鐵箱裡的寄居開始,漂流過城市的天際,落在等待的信箱。

滿載祝福與思念的小卡,舞動風的力量,將隻字片語幻化美麗的故事。今年我們將徵集100張創意明信片,你可以自行塗鴉繪製,或者購置一張明信片進行書寫。請您盡情發揮創意,只要一張明信片能容納便可。若您有珍藏多年的明信片也可寄來,我們會妥善保管。

入選頒發獎金、獎品。明信片則集結成冊。

100個故事,100張美麗的記憶,留給最美麗的你。

攝影、圖畫、塗鴉、文字…舞弄創意,隨性搭配,無限可能。

徵稿資格:一般民眾,題材、對象、時間、內容不限。歡迎小朋友參加。

徵稿方式:
(1)紙本作品:直接以明信片寄出。尺寸為15㎝×10.5㎝。
請寄至111台北市仰德大道二段141號,註明林語堂故居明信片徵稿。

(2)數位作品:直接以JPG檔案E-mail寄出。尺寸為15㎝×10.5㎝(300dpi請勿超過2M) 請寄至電子信箱linyutang.house@scu.edu.tw,註明林語堂故居明信片徵稿。

(3)作品說明:投稿者請註明1.姓名2.筆名3.聯絡電話4.通訊地址5.作品名稱。獎金辦法:入選作品獎金1,500元整,專書出版後將致贈乙本。

收件日期:97年5月1日至97年7月31日揭曉日期:97年9月1日

注意事項:
(1)所有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擁有出版權,發行專書,不另支版稅、稿費。
(2)參加徵稿作品如經發現違反徵文辦法、參加資格,或有冒借、抄襲等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益之情事時,即逕予取消資格,該作品作者應立即退還所得獎金,並賠償主辦單位因此蒙受之一切損失。
(3)辦法若有修訂,得另行公告。
(4)本辦法若有未竟事宜,得以隨時修訂並公佈之。
(5)應徵作品資料請自留底稿,一律不退稿。

主辦單位:東吳大學、林語堂故居

指導單位: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林語堂故居由台北市文化局委託東吳大學經營管理

活動網址:http://www.linyutang.org.tw/user/news_2_1.asp?uid=119

2008年6月30日 星期一

【設計比賽】台灣菸酒公司吉祥物設計【08.07.25截止】

台灣菸酒公司吉祥物設計報名活動須知

一、 設計概念:
本公司除產製銷售菸酒產品外,目前已生產非菸酒類產品,並在展售中心或通路上銷售,另亦投入生技產品生產。為建立代表台灣菸酒公司精神之吉祥物,特舉辦台灣菸酒公司「吉祥物」設計比賽,希望透過公開選拔,熱烈徵求具有年輕清新、朝氣活力風格,賦予台灣菸酒公司專業品質及追求創新的形象,以強化大眾對本公司的印象及愛好。

二、 活動日期:即日起~97年07月25日止

三、 主辦單位: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四、 參賽對象:高中(職) 以上學生

五、 作品規格:
(一)設計作品必須以電腦完稿,完成尺寸不得小於 15x15公分。
(二)平面圖像請以A4 size白紙彩色列印;作品電子檔則以光碟燒錄方式存檔(圖檔規格:CMYK全彩,JPG及PSD/AI格式(附分層圖檔),解析度300dpi以上)。
(三)參賽作品設計至少繳交三個動作或角度,以表達作品之豐富性。

六、 參加方式:
(一)參賽報名表(含「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請以正楷字體詳細填寫並簽名。
(二)請將參賽報名表(含「作品說明」、「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及「平面圖像及作品電子檔」等資料備齊後,於97年7月25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台北市南昌路一段4號(企劃處),並請註明「吉祥物設計比賽活動」,逾期恕不受理。

七、評審方式: 主辦單位就參賽作品評選出前五名入圍作品,分數高者勝出。

八、評選標準: 切題性(含設計概念說明)50% 創意性25% 整體造型25%。

九、獎勵: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50,000元。貳獎一名:獎金新台幣20,000元。參獎一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佳作二名:獎金各新台幣5,000元。

十、注意事項:
(一)每名參賽者最多投件2份作品,超過者所有作品不列入評選。
(二)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送件時請參賽作者自留備份。
(三)參賽作品必須未曾發表、出版或未曾得獎之作品,且不得有抄襲之情事。若有抄襲不實者,如遭受檢舉或產生糾紛爭議,經查證屬實,除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四)參與設計比賽之稿件經錄取後,其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享有刪改之權。創作者擁有著作人格權,但同意對臺灣菸酒公司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五)入選之稿件,主辦單位擁有發行以及推廣宣導活動用之版權,並有權將徵文稿件安排媒體發表、集結成冊出版及自行再版;主辦單位於作品發表、集結出版並再版時,均不另計版稅及稿酬。
(六)入選之稿件,由本公司個別以郵件通知,邀請得獎人參加本公司於花蓮酒廠舉辦之62週年慶慶典活動(交通行程由本公司另行安排),並於活動現場頒發獎金及獎狀,獎金價值超過新台幣13,333元以上者,應依所得稅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扣繳。
(七)如有未盡事宜,以活動網站公布資料為主。
(八)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各項規定。

十一、洽詢方式: 詳細活動辦法請上活動網站http://www.ttl.com.tw/查詢。
或電洽活動主辦單位:羅列貞小姐、盧亭均小姐、戴玉芳小姐
電話:(02)2321-4567#517、#519分機

【設計比賽】「100%Toy 100%的創意」新銳公仔玩具創作紙上徵展【08.09.10止】

「100%Toy 100%的創意」新銳公仔玩具創作紙上徵展 活動辦法

活動說明:

《玩具格納庫Toy Garage》雜誌邀請設計界的新人、強人、狂人、設計人,異於常人,共同來一鳴驚人,想成為最驚世破空的玩具公仔設計師?立刻大聲喚人來參加!

一、活動辦法:

1. 【活動說明】:

《玩具格納庫Toy Garage》雜誌徵求「熱愛公仔」的新秀設計師兒,揮灑自己最棒的創意,將最有創意的玩具作品圖,即刻上網投稿參加比賽!作品需完整呈現原創公仔玩具設計圖,以「公仔設計圖」或「自製實體玩具成品照片」方式投稿參加。

2. 【報名投稿】:

即日起至2008/09/10止,透過以下方式參賽,即可角逐新銳玩具設計師!(評選標準以實體玩具公仔成品為優先考量):

黑秀網登錄投稿:

《玩具格納庫Toy Garage》獨家與台灣設計師入口網站 - 黑秀網合作,參賽者可將作品依網站指示上傳至黑秀網“「100%Toy 100%的創意」新銳公仔玩具創作紙上徵展”活動專區,即時線上參展!
  

線上投稿作品格式:
a.作品檔案尺寸在 800 x 800 pix以內
b.存檔後檔案大小在 250K 以下的 .jpg檔
c.作品圖檔須為RGB格式

3. 以作品為單位,不限個人或團體,每人至多以投稿三件作品為限。

4. 限國內外尚未發表過之原創作品。

二、評選方式:

1. 由玩具格納庫編輯部評選最具潛力之優秀新銳設計師。
2. 作品規格有「公仔設計圖」或「自製實體玩具公仔成品照片」。
3. 創作主題以《玩具格納庫Toy Garage》雜誌品牌為發揮起點,鼓勵100%原汁原味、創意無限、想像零疆界;但在作品表現、媒材及造型上以完整性、能夠實體化製作為評選優先考量。

4. 評選標準:
a. 作品設計理念 25%
b. 設計表現完整性 25%
c. 媒材質感及外觀造型 25%
d. 商品化應用潛力 25%

三、獎勵辦法:得獎者將有機會登上《玩具格納庫Toy Garage》,並成為雜誌品牌玩具!

1. 獎項:
(1)獎品:
 凡參加者,前50名皆可獲得《玩具格納庫Toy Garage》當期雜誌一份(以印刷品平信寄出)。

(2)獎金:
第一名: 12,000元 1名
 第二名: 6,000元 2名
 第三名: 3,000元 3名
優選潛力股:玩具格納庫雜誌一年份 5名

(3)結果公佈與作品發表:

a. 作品入選者將於活動結束後,由專人以電話與email通知。

b. 得獎者可獲得《玩具格納庫Toy Garage》11月號新銳設計師專訪;參賽入圍者,作品更有機會在《玩具格納庫Toy Garage》11月號紙上展出、並成為雜誌品牌玩具!

四、注意事項:

1. 參加作品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之原創作品,且無抄襲仿冒之情事。若發現參賽作品違反以上事項,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如因此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創作者須負完全之法律責任。

2. 投稿參賽者將自動加入推守文創(http://www.pushinghanz.com/)會員。

3. 獲得入選之作品,將於活動截止日後,由主辦單位由專人個別通知參賽者,參賽者需無償提供參賽作品之高解析度圖檔,以作為平面雜誌印刷之用,否則視為棄權論。

4. 參加徵展作品之圖片,推守文創得依行銷宣傳推廣之目的,進行公開播送、公開傳播、重製、出版或相關活動中為公開發表等利用行為,且使用方式及次數均不受限,均不另給酬,參賽者並不得行使著作人格權;得獎者之作品推守文化具有優先經營權(條件另議)。

5. 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

6. 本活動之辦法,若有任何更動,以網站上之公告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主辦單位:推守文化創意股份有限公司《玩具格納庫Toy Garage》
協辦單位:台灣設計師入口網站 - 黑秀網Heyshow.com
◎主辦單位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一段245號9樓(聯絡電話:02-2775-2630)
黑秀網網址:http://www.heyshow.com/
主辦單位聯絡信箱:reader@php.emocm.com
《玩具格納庫Toy Garage》Blog:http://www.wretch.cc/blog/toygarage
推守文化創意官網:http://www.pushinghanz.com/

入選徵展之作品格式說明

作品規格:「公仔設計圖」或「自製實體玩具公仔成品照片」
本紙上徵展活動,為方便雜誌編輯作業,作品入選之參賽者,請提供符合以下格式之作品檔案:

(1)「公仔設計圖」作品,需提供A4大小之原始設計圖稿、或.jpg檔案格式之高解析度圖片電子檔,檔案大小一張以2MB為限,參賽者設計時必須盡量避免原設計圖轉成電子檔的失真現象。

(2)「自製實體玩具公仔成品」,需提供.jpg檔案格式之高解析度照片電子檔,檔案大小以2MB為限,最多可提供四張不同拍攝角度之照片,並於「附件圖檔名」中註明。

(3)每人至多以投稿三件作品為限,可多人共同創作。

(4)作品需填寫300字以內之創作理念說明。

(5)請參賽者應依規定填具報名表,並與作品一同繳交,否則不予評審。

【成績公佈】台中市宗教文化覲光節攝影比賽成績



發佈日期︰2008/6/30 上午 11:50:46

評審時間:96年6月28日上午九時三十分

評審地點:台中市原子街12號(靈聖宮)

評審老師:翁庭華、楊文博、江村雄、張武俊、康村財

記分:范富強

監分:陳逢時

工作人員:蔡來旺、陳子茂、陳皇權

總收件數:663件

2008年6月27日 星期五

【攝影比賽】2008 第三屆數位島嶼攝影比賽《按戀.數位島》【08.08.08】

比賽主題:

下列主題以系列作品方式(5~15張)呈現多視角的台灣風貌。

城市: 經由歷史文化醞釀,每座城市都擁有不同的姿態與氣質,《數位島嶼》邀您拿起相機,透過鏡頭描繪您所看見的城市風情。

交通: 藉由交通工具,人們得以翻越山谷、悠遊水上、甚至翱翔天際。《數位島嶼》與您一同記錄台灣的交通景觀。

校園: 吟唱歷史人文,學習數理科技,校園裡藏著多少動人記憶?!《數位島嶼》與您一起補捉校園內生命跳動的顏色。(限大學以上校園景象)

參加資格:

凡愛好攝影之個人。 (本院同仁、主辦單位工作人員及家屬不得參賽)

作品規格:

1.每人可參加主題不限,可重複參加不同主題,兼或同一主題有多套作品參賽,但每一套需為系列作品。

2.每套作品張數 5 ~ 15 張。

3.作品以正片、負片或數位格式拍攝皆可。

4.數位作品原始檔案大小為500萬畫素以上規格之JPG (fine、high quality)。

5.作品為正片、負片或照片者,需掃描成解析度600dpi之電子檔。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97年 8月 8 日 (以郵戳為憑)

收件方式:(兩者皆須完成)

1.數位檔案

於97年 8月8日前(系統時間為準,煩請儘早上傳),請先加入數位島嶼會員(按我加入),並將作品上傳至主辦單位之「數位島嶼」網站-會員聚落,並於填寫作品資料「標籤」欄中,完整填入:「2008數位島嶼攝影比賽-城市」、「2008數位島嶼攝影比賽-交通」、「2008數位島嶼攝影比賽-校園」(視參賽組別而定),填寫不完全者,視同報名未成功,不納入比賽。

2.郵寄資

(1)報名資料:每套作品限填一張報名表(按此下載)。

(2)實體相片:
.每張作品請沖洗為8×10吋。
.背後需標上編號順序,且附上作品數位檔案光碟。
.每張作品至少3MB以上,或未經壓縮之原始檔,供展覽活動輸出使用。
.300字以上創作說明。(實際展出形式依照主辦單位規劃。)

(3)其他注意事項:

.參賽之作品,請以厚紙板自行完封包裝。若有黏貼或因繳交作品尺寸過大造成作品毀損之情形,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正式參賽文件必須包括報名表及參賽作品。請確實填寫報名表格,連同作品一併寄回 (報名表格可自行複印)。若因未標明清楚而造成系列作品遺失或作者認定困難,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郵寄資料於收件截止日前寄至主辦單位,郵寄地址為115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二段130號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文物館403室,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拓展台灣數位典藏計畫分項 2008 數位島嶼攝影比賽」收。

3.上述資料(數位檔案及郵寄資料)限於期限內繳交完畢,缺少任何一項即視為報名不完整,取消比賽資格。

4. 參賽作品概不退還。

獎勵辦法:《每一主題》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10萬元整,獎.乙紙。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5萬元整,獎.乙紙。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3萬元整,獎.乙紙。
優選 (5名):獎金新台幣5仟元整,獎.乙紙。
入選作品(數名):精美紀念品 ,獎狀乙紙。

附註:
1.得獎人員所獲獎金,應依法扣除所得稅。
2.優選以上得獎人(含跨組),不得重複。若有重複者取最高獎次,並依序遞補。

拍攝期間:
不限。


評審:

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成立評審委員會,採初審及複審兩階段進行評選。

得獎公佈:

於評審完成後一週內通知得獎人,並於網站及相關電子報公佈得獎名單
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拓展台灣數位典藏分項計畫
http://content.ndap.org.tw
數位島嶼
http://cyberisland.ndap.org.tw

頒獎日期與地點:
97年8月23日於華山創意文化園區 4A 展場,舉行頒獎典禮。

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翻拍拷貝;經查有前述情事者,一律取消資格,得獎作品則由主辦單位追回該獎項,獎位不予遞補。

2.作品一經投稿,即不可由「數位島嶼」網站中撤除。

3.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賽,違者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品、獎狀外,其違反著作權法之責任概由參賽者自負,與主辦單位無關。

4.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使用該作品進行相關非商業性宣傳、各種形式之展出等。

5.凡參加本競賽活動,視同承認主辦單位訂定之各項規定。

6.請詳閱簡章與數位島嶼網站公佈,若有修改,以網站公佈為主,恕不另行通知。

指導單位: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主辦單位:
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拓展台灣數位典藏計畫

【攝影比賽】新唐人電視台「全球華人攝影作品大獎賽」【08 .08 .31 】

新唐人電視台「全球華人攝影作品大獎賽」章程
— 誠邀華裔血統的攝影家、攝影愛好者參加—


一、總則

「全球華人攝影作品大獎賽」是由新唐人電視台主辦的國際文化藝術比賽系列賽事之一。比
賽宗旨為促進在世界各地的愛好攝影的華人間的文化藝術交流,追溯中華民族內涵豐富的藝
術思維;崇尚藝術作品表現善意、表現美好、表現光明、表現自然狀態, 恢復傳統美學的形
式理念。

二、評委會

「全球華人攝影作品大獎賽」評委會由來自世界各地的攝影專家、美術專家組成。 以本次
大賽宗旨為藝術技術評判標準,公正的給每一幅作品按傳統藝術標準打分。

三、參賽內容及要求

1、作品主題:

本次大賽總的主題題材不限,但是要求作品表現善意、表現美好、表現光明、表現自
然狀態的理念, 每一幅獨立作品要有各自的主題標題,無標題作品會在評分時被扣去
主題分。

2、參賽分類:

本次參賽攝影作品分為4個專題,每個專題最多可投送3幅作品。每人投稿一共不超過
12張。參賽作品要求是從未在其他公開競賽中獲獎的作品。

A類 -- 社會人文類:

包括自然狀態下的人類生活和民俗文化﹔幽默﹔人與動物、人與環境。允許局部調
明暗及調整偏色、調整銳化要呈現自然的效果但是失去環境特點的超特寫、影室模
特擺拍﹔影像後期加工使其失去自然特點的﹔移動復制添加或刪減內容元素的不被
接受。

B類 -- 風光自然類:

不限地域,季節天氣、春夏秋冬、風雪雨霧,日出日落,花卉樹木、山川河流、動
物植物等自然狀態下的景和物。允許局部調明暗及調整偏色、調整銳化要呈現自然
的效果 ,但是影像後期加工使其失去自然特點的;移動復制添加或刪減內容元素
的不被接受。

C類 -- 建築及景觀:

古建築、現代建築,及各民族特色的居住景觀,園藝、城市、鄉村景觀,有人無人
均可。表現特殊光線的藝術化。

D類 -- 人物肖像類:

各民族的人,男女老少,戶外或影棚內人像抓拍或擺拍,塑造人物個性,情緒需要
情感的反映;不要家庭攝影集式的風格。

3、作品文件格式:

攝影作品文件格式為JPG檔案,通過網絡上傳。對特殊情況無法通過網絡上傳的,
我們接受郵寄來的光碟(JPG文件),或者是電子郵件發送的JPG文件。每幅作
品不小於1MB但不超過4MB,凡是不符合這一尺寸要求的作品將一概不被接受。

4、凡是有著華人血統的人士均可參加本次攝影大賽。

四、 獎項設置

1、本次「全球華人攝影作品大獎賽」設特別獎一名,獎勵5,000美元或等值攝影器材。

2、每一比賽類別(社會人文類;風光自然類;建築及景觀;人物肖像類)均設以下獎項:

金獎一名:獎勵1,500美元或等值攝影器材;
銀獎二名:各獎勵 800美元或等值攝影器材;
銅獎三名:各獎勵 500美元或等值攝影器材;
優秀獎十名:各獎勵 100美元或等值攝影器材。

3、入選作品不限,所有入選作品將獲得「全球華人攝影作品大獎賽」的入選證書。

4、所有入選作品將參加在美國紐約市舉辦的攝影作品展覽。

五、參賽報名及比賽程序

1、初選:參賽者發送攝影作品。
報名參賽者請於2008 年8 月31 日美東時間24 點整(報名截止日期)之前,將參賽作
品發送至大賽組委會。郵寄作品以郵戳為準。

2、報名投稿方法:以下三种投稿方式任選其中一种。
1) 網上在線投稿:Photo.ntdtv.com
2) 電子信箱投稿:Photo@globalcompetitions.org
3) 郵寄投稿:報名參賽者也採用掛號郵件的方式寄送參賽作品光碟。郵件請寄至:
P.O.Box 1434,Secaucus,NJ 07096-1434,U.S.A.
請注明:「全球華人攝影作品大獎賽」組委會收。

3、諮詢電話:1-646-736-2988(中文); 1-646-736-2969(英文)
傳真:1-212-918-3479

4、參賽作品登記表(可從大賽網站下載):
參賽者填寫「參賽作品登記表」(只接受中文或英文填寫),填寫每一幅作品參賽類
別、 作品序號、作品標題、作者姓名(與有效ID同名)、所在國家、詳細地址、郵
編、電子信箱、電話等便於聯系的方式。並簡單敘述本作品拍攝技巧。
如本人不願意對大眾公布自己的真實姓名,可以同時填寫參賽者筆名,一旦入選將用相
應的筆名對外公布。

5、入選資格:大賽評委會將根據收到的攝影作品決定入選名單,並在2008年9月在大賽網站
上公布
。入選不封頂, 一旦入選我們將通知作者郵寄規定尺寸的放大照片參加最終評
獎。所有參賽作品由大賽組委會處理和保管。如果參賽作品在郵寄過程中發生丟失或損
壞,大賽組委會唯表同情和惋惜。參賽作品恕不退還。

6、評獎:大賽評委會將在寄來的照片中評出所有獎項,並在2008年10月在大賽網站上公布
獲獎名單。

7、攝影展覽及頒獎儀式:所有入選作品將在美國紐約市舉辦展覽。獲獎作品的作者將被邀
請來美國紐約市參加頒獎儀式。

六﹑版權
1、攝影作品版權歸作者所有,攝影賽組委會享有使用入選作品作在本系統非盈利的網站刊
登權利,在使用中不再付稿費但享有永久作者署名權。
2、主辦單位不承擔因參賽作品所致的包括但不限於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著作權﹑商
標權等糾紛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七、其它
1、參賽者一旦投稿,將視為承認本次大賽所有規則有效。
2、參賽者須遵守大賽組委會的一切安排。如有違反者,大賽組委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及
其所獲獎項。
3、大賽評委會的決定視為最終決定,恕不接受任何申訴。
4、大賽組委會擁有對本次大賽規則的最終解釋權並有權更改大賽章程。
5、大賽章程若有任何修正,將以大賽網站公佈為準。
新唐人電視台「全球華人攝影作品大獎賽」組委會
2008年5月15日

【攝影比賽】2008 台中放送局『用心看台中』城市攝影比賽得獎名單



http://www.superfm99-1.com.tw/news/news_show.php?NID=520

2008年6月25日 星期三

【攝影比賽】『山地鄉衛生所-風情萬像』攝影比賽【08.09.20】

【攝影比賽】『山地鄉衛生所-風情萬像』攝影比賽【08.09.20】

行政院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
『山地鄉衛生所 風情萬像』攝影比賽

◎宗  旨:

藉由攝影比賽,邀集全國攝影好手,透過鏡頭捕捉台灣30個山地鄉衛生所人文風情萬像,促使民眾深入體驗及認同山地鄉之美。

◎主辦單位:行政院衛生署

◎承辦單位:台中市攝影學會

◎參賽資格:凡具有中華民國身分之愛好攝影之人士皆可參加

◎攝影主題:

攝影比賽主題為「山地鄉衛生所風情萬像」,相關內容包含台灣30個山地鄉轄區內衛生所、室新風貌、醫療保健照護實錄及自然生態、古蹟、人文等事物之美。

◎作品規格:

軟片、相紙不限廠牌,一律限5*7吋相片參賽。以幻燈片、彩色附片、黑白軟片或四百萬畫素(300dpi)數位相機拍攝均可。每件作品背面應貼妥報名表,表內各項資料應詳細填寫,未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97年9月20日止。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請以掛號郵寄)。親自送件者,應於上班時間內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收件地點:

參賽者將作品連同報名表裝袋,封面註明「參加山地鄉衛生所風情萬像攝影比賽」,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件方式,寄至408台中市南屯區惠文路602號(台中市攝影學會收)。

◎參賽規則:

1、參賽作品須符合攝影主題,作品須符合規格。違反者,不予評審。且限「未曾公開發表者」或「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

2、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或經電腦後製、加色、加字及彩繪、不得合成、格放,疊片及護貝、不收連作。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 位不予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獎座、獎品、獎狀及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承辦單位無關。

3、每人參賽作品數量以15張為限,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4、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5、優選獎以上每人限得一獎各獎項之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應扣繳15%所得稅。

6、如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發生損害,主辦、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7、評審得獎者,應於承辦單位通知期限內,交付得獎作品之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所有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本屬所有。本署享有無限次使用於報章雜誌及本署刊物文宣、月曆 、網站、展覽等之著作使用權,且不須另給報酬。

8、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作品評審:

參加之作品由承辦單位聘請國內攝影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以公開、公平、公正方式評審。參賽者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若參選作品,未達一定水準,則獎項從缺。

◎評審地點:

由台中市攝影學會擇訂地點公開評審,評審日期於評審前公布於台中市攝影學會網站 http://www.taichungphoto.org.tw/

◎獎項及名額:

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三萬元整、獎座乙座。

銀牌獎2名:獎金新台幣二萬元整、獎座乙座。

銅牌獎3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獎座乙座。

優選獎5名:獎金新台幣五千元整、獎牌乙面。

佳作獎50名:獎品乙份、獎狀乙紙。

◎得獎公布、頒獎時間:

一、得獎作品預定於97年10月底前公布於「行政院衛生署」網站,並專函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二、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並公布於行政院衛生署網站。

◎聯絡方式:

一、行政院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山地離島科049-2332161轉250高雲龍先生,E-mail:hades0926@cto.doh.gov.tw

二、台中市攝影學04-22520762總幹事郭松源先生,E-mail:tcphoto602@gmail.com
台中市攝影學會服務處台中市南屯區惠文路602號04-22520762 0932501494 mailto:0932501494tcphoto602@gmail.com

官方網址

鄉衛生所風情萬像-攝影比賽活動簡章970428.doc

山地原住民地區一覽表-山地鄉.doc

2008年6月20日 星期五

【攝影比賽】2008「農村社區公共設施改善」攝影比賽【08.07.31】

【攝影比賽】2008「農村社區公共設施改善」攝影比賽【08.07.31】

主  旨:

為使農村改建、農村再生、農村社區公共設施改善之進行,透過攝影鏡頭展現全國農村社區之美、亟待改善之窳陋情形、現存或昔日優美純樸之農村社區風土民情,以作為未來行銷全國的最佳利器。

指導單位: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內政部

主辦單位: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攝影主題:

1.全國農村社區之美

2.亟待改善之窳陋農村社區

3.現有優美純樸之農村風土民情

4.農村社區老照片

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人士、對鄉村更新有高度熱誠的地方人士等皆歡迎參加。

作品規格:

一律放大為8X10吋規格,彩色照片、黑白照片混合評審,不得裱裝、格放、數位合成、拷貝、留邊、底片疊印。(作品背面請浮貼報名表並詳實填寫拍攝主題、時間、地點、照片簡介以及參賽者姓名、地址電話等聯絡資料。)

參賽規則:

1.參賽作品須符合攝影主題與規格。違反者,不予評審。

2.參賽作品須與「2008農村社區公共設施改善攝影比賽報名表」一併交件,並詳填各項資料。

3.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或經電腦後製、加色、加字及彩繪。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之獎座、紀念品、獎狀及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承辦單位無關。

4.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每人參賽作品數量不限,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5.郵遞者,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6.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攝影者同意主辦單位在依照著作權政策內規範下,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該等資料,攝影者對此絕無異議。攝影者並應保證主辦單位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轉授權該等資料,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否則應對主辦單位負損害賠償責任。上述權利之行使,均不另予通知及支付費用。

7.等同價值禮券均應依相關稅法扣繳稅金。

1)獲獎人為國內居住的個人,或在國內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其獎金或給與,按給付金額扣取10%(惟國內居住的個人,其獎金或給與未超過13,340元者,得免予扣繳)。

2)獲獎為非國內居住的個人,或在國內無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一律按給付金額扣取20%。

收件日期及地址:

即日起至97年7月31日截止,親自交件(應於上班時間內送至收件地點)或以掛號郵寄(郵寄以郵戳為憑)至40873台中市黎明路二段503號4F,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鄉村更新建設課收,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2008農村社區公共設施改善攝影比賽」字樣。

評審方式:

1.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負責參賽作品之評審。

2.參賽作品經評審小組評選通過後,將公布作品名稱與縮小之影像檔於網站中,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指定期限內,繳交參賽作品之原稿底片(若係使用軟片拍攝但以數位輸出時,應附原始輸出電子檔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逾期未繳交或繳交不全者,視同棄權。

3.參賽者寄交之照片,於評審前由主辦單位給予各參賽照片編號,不附帶參賽者之基本資料,以維護比賽之公平性。

評審地點:於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四樓會議室公開評審,評審日期於評審前公布於活動網站。

獎勵方式:

冠軍1名:量販店禮卷30,000元,獎牌乙座。

亞軍2名:量販店禮卷10,000元,獎牌乙座。

季軍3名:量販店禮卷6,000名,獎牌乙座。

殿軍3名:量販店禮卷4,000元,獎牌乙座。

優選10名:量販店禮卷2,000元,獎狀乙張。

入選30名:量販店禮卷1,000元,獎狀乙張。

得獎公布:

主辦單位以電話通知及E-mail通知得獎人,並公布於本處全球資訊網 http://www.lceb.gov.tw

參賽附則:

1.請詳填報名表,並浮貼於每一件作品背面,未填寫完整不予評審。另不論得獎與否一律不退件。

2.參賽者須合法取得內容,如涉著作權、肖像權等糾紛,參賽者須自行排除,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3.凡參賽者均視為認同本簡章及主辦單位之補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洽詢方式:

1.活動網址: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http://www.lceb.gov.tw

2.簡章索取:

1)書面簡章索取地點: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各級縣(市)政府(詳細簡章索取地點,請上活動網站查詢)。

2)電子檔:請上活動網站下載。(http://www.lceb.gov.tw

3.聯絡方式: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鄉村更新建設課(04)22524985轉2504邱先生或轉2507林先生※若您對本次活動及活動辦法有不瞭解之處或任何意見,歡迎與主辦單位聯繫。

2008年6月19日 星期四

【設計比賽】動漫超好玩~學生證創意設計比賽 【08.07.07截止】

【設計比賽】動漫超好玩~學生證創意設計比賽 【08.07.07截止】

一、參賽資格: 社會組:年滿24歲(含以上),無學生資格者(附身分證影本) 學生組:在學學生(附學生證影本)

二、比賽重要時程:

第一階段─徵件:2008年5月12日(一)~7月7日(一)

第二階段─作品上網供網友票選+大會評選:2008年7月11日(五)~7月28日(一)

第三階段─公告結果:2008年8月4日(一)

第四階段─提供下載/列印/轉寄:2008年8月8日(五)~8月18日(一)

三、規格說明:

尺寸規格為寬8.6公分x長5.4公分,學生證設計內容必須是2008第九屆漫畫博覽會之主題─知識動漫(詳細項目請看設計內容 )。 ※請務必在學生證中置入2008第九屆漫畫博覽會LOGO,請至資料下載區下載,並請依原比例縮放。

四、設計內容 :

參賽者以知識動漫畫領域範疇為題,例如:科學、醫學、歷史、地理、料理、棋藝…等,以第九屆漫博形象人物─漫波小子去加以變化設計,在設計的尺寸規格(寬8.6公分x長5.4公分)裡,你要開什麼課程,要設計怎樣風格的學生證,都任由你天馬行空的發揮。 ※作品請勿使用有版權的圖像,大會人物【漫波小子】、【知識種子】可供設計者自行利用。 ※大會LOGO-K動漫知識UPUP(至下載區下載)、學生證照片黏貼處、2008第九 屆漫畫博覽會標題為必備項目,設計時請務必加以規劃。

五、繳交資料(缺一不可)  

■繳交作品檔案

a.作品色稿輸出於紙上(評審評分使用)

b.設計學生證之電子檔(尺寸寬8.6公分x長5.4公分 350dpiCMYK.jpg格式-輸出用)

c.作者照片電子檔(6x6cm350dpiCMYK.eps或tif格式)  

■參賽報名文件   

a.報名表(附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或學生證影本)   

b.授權同意書   

c.作品說明標籤  

■相關文件請統一放在一個信封裡繳交。 請參賽者自行保留原始檔案,提交之資料恕不退件。

六、收件方式/受理文件資格

2008年5月12日(一)~7月7日(一)止,親送或郵寄皆可,以親送方式每日17:00PM截止收件。 (特別提醒送件作品收件時間以7月7日(一)17:00PM郵戳為截止收件依據,若晚於截止時間者,恕不受理參賽。)  

■參賽件數:每位參賽者,最多以三件為限,超過三件者,作品全部取消參賽資格。  

■報名文件:包含作品報名表、授權同意書以及作品說明標籤等,並填具後 與參賽作品一併以郵  寄或親送方式繳交。(相關表格請至資料下載區下載)  

■郵寄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550號3樓(任遠忠孝大樓) 上聯國際展覽有限公司企劃部收  

■親送請至: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550號3樓(任遠忠孝大樓) 上聯國際展覽有限公司   聯絡人:漫畫博覽會活動小組 高睿志   電 話:(02)27597167#155   傳 真:(02)23464173   E-mail:rich@top-link.com.tw

七、獎項內容/評分標準  

■社會組設計獎:新台幣$5,000元整+獎狀一面(一名)  

■學生組設計獎:新台幣$5,000元整+獎狀一面(一名)   

※設計獎標準:創意35%、主題35%、網友人氣30%。

八、注意事項  

■比賽結果於2008年8月4日(一)網路公告。  

■參賽者請按照要求規格提供設計作品;設計作品必須是沒有在公開場合發表過。  

■作者需填寫「授權同意書」,聲明設計作品以不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  

■執行單位有權對參賽作品,在不涉及其他商業用途下,應用於各種宣傳、巡迴展覽、出版或委託出版,不另支付費用。  

■評審委員之個人及所屬公司之設計作品,限制不得參與設計競賽。  

■提交之作品,必須尚未公開發表之作品,若為之前完成者,抄襲他人作品者,則取消資格。  

■主辦單位保留對於活動進行變更的權利,本簡章如有修訂或變更,

請參閱活動網址:http://www.ccpa.org.tw/comic/008.htm

神鷹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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